同治八年初(1869年),一為名叫坦特(E.C.Taintor)的歐洲人造訪宜蘭平原,並寫下有關宜蘭當地的觀察報告。本篇報告的出版地在上海"亞洲學會",這篇文章後來再版於1874年7月4日出版的日本週報內,並由一位署名R.K.的德國人摘錄再次從德文翻譯成英文。

 

 

 

文中記載,宜蘭平原最早的居民自稱為噶瑪蘭,被漢人移民趕入山地,同時也吸收漢人的文化,稱呼噶瑪蘭族為野人或平埔番。

 

 

而就在幾年前一群噶瑪蘭人在歐洲人的帶領下,進入蘇澳南方的大南澳一帶開墾,因為和泰雅族取得協議而在初期成功,但後來也因泰雅族的反抗而告失敗(指英國殖民者荷恩,帶領噶瑪蘭族人侵墾大南澳)。甚至在東山鄉的小南澳也發生移民入墾的行動。這些侵墾活動在當時短短幾年內,發生了三次,更在當地留下許多無頭的屍骸。

 

圖: 獵取泰雅族首級的隘勇

1454741_10200309333894551_485177342_n  

 

同時作者坦特認為,噶瑪蘭族擅於捕魚和划船,男子體格高肌肉發達,婦女較矮且容貌漂亮。但卻認為泰雅族未開化和多疑的外表,讓其顯得比噶瑪蘭族醜陋。根據坦特的記載,宜蘭的泰雅族比噶瑪蘭族矮且瘦、佩戴耳環、髮質蓬鬆濃密。婦女體型矮胖,且經常背負沈重的東西。

 

圖:泰雅族婦女。馬偕本人也記載,泰雅婦女生活較為勞苦,必須時常背負沈重的收獲物或薪柴。

1653911_10200853066007514_1669198299_n  

 

圖:泰雅族婦女

getimage.exe-4  

 

圖:宜蘭碧侯部落的泰雅族男子

getimage.exe-3  

 

泰雅族男女皆有文面,身上配戴的飾物大多以骨頭或黃銅爲素材,且最流行的飾品,是衣服與飾物上裝飾從漢人頭皮上取得的辮子毛髮。當部落的小孩長成六至八歲時,會敲掉上犬齒,祈求在狩獵時能快速追趕獵物。主要用長矛、弓箭和山刀去打獵。主要的獵物是羌,偶而也獵殺狗熊,熊掌和熊膽則賣給漢人當作珍貴的藥引。平時除了狩獵外,也種植旱稻、樹豆和地瓜。並也喜歡吃辣椒,會去漢人村莊的田偷取辣椒。然後用這種辛辣的調味料,將所有食物都混在一起煮,並聚在一張桌子分享鹹的食物。(泰雅族沒有桌子,顯然作者的報導,有些明顯與事實不符。)

 

泰雅族另一種嗜好品是用竹煙斗抽菸葉,並稱菸草為tabaku,可知台灣某些部落,依然保有荷蘭和西班牙殖民時代的遺物,因此才能享用歐洲人引進來的煙葉。

 

圖:喜歡以煙斗抽煙,是坦特筆下記錄的泰雅族習性之一。

getimage.exe  

 

 

當地的房屋由兩根柱子豎起一片屋頂,並由茅草或樹葉堆積成牆壁,屋內有石灶,並用一種很長的草(指黃藤)製造有彈性的巧妙墊席。用藤簍裝下所有家當,懸吊在屋簷下。

 

 

 

死者以站立姿被埋葬,並用生前的物品,比如個人用品和武器陪葬。(泰雅族的葬法爲屈膝葬,顯然這篇描述中也有部分是二手報導,與事實不符。)

 

 

 

作者表示為了取得反覆無常,與多疑的泰雅族人的信任,他曾多次帶豬到部落餽贈給當地頭目。當砍掉豬腿和豬鼻後,其他的肉會迅速用火燒烤,隨後頭目將肉和骨頭分配,依照部落居民每戶人數的多寡而訂出該如何分配豬肉堆。有些人由於過度飢餓,迫不及待的將分到的肉立刻烤來吃。分肉完成後,所有人包括部落居民、擔任嚮導的噶瑪蘭族,和訪客會共同慶祝盛宴。來訪的一行人由於懼怕泰雅族人的刀和暴躁的性情,因此只敢參加上午的盛宴。(根據坦特本人解釋,午後的宴會往往會持續到黃昏,日落後爛醉的情況,可能會增加其暴力傾向。)

 

 

 

但當時台灣北部,原漢衝突的情況仍然非常普遍,而清廷當局公開讓漢人,給衙門繳交泰雅族人頭的平民獎金,但當時泰雅族每年平均殺害50到60名漢人,且獵到人頭的數量,也能決定一位泰雅族男子在部落的地位。

 

圖:日據時代的宜蘭泰雅族,坦特說衣服上面的裝飾,來自於漢人被殲首者的髮辮。

  

1781925_10200853066367523_1165930222_n   

 

【歡迎至原住民文史暨資訊・臉書社團・The Esthetics of Formosan Aborigines Association交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394054007484699/

 

 

 

【歡迎至台灣原住民藝品專賣・原美學工坊・臉書粉絲頁交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ages/原美學工坊/17255415624121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erryzuhow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