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最早記載有關台灣原住民出草的文獻的人,是清代擔任福建省幕客,並於1697年奉派到台灣開採硫磺的郁永河,在他本人著作的《裨海紀遊》一書中說到出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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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歷斯(林明勇)被證實為228受難的第一位太魯閣族原住民。
1914年太魯閣戰役開打,生活在宛若仙境般的太魯閣境內數百年的太魯閣族,遭遇了前所未見的災難,面對的強敵不再是手持番刀與弓箭的原住民而是當時先進的武器,在經過了數十年(亦有說是數個月)頑強的抵抗之後,仍不敵擁有先進武器的敵人(大砲、艦艇、炸藥、毒氣、飛機),這場戰役堪稱台灣島上時間最長也最悲壯的一場抗日戰爭,就像是一篇為了祖靈、族群、妻小的史詩之戰。
數百年來一直用生命去守護自己傳統領域(獵區)的太魯閣族終於戰敗了,在戰爭期間任憑殖民者不懷好意的招安、煽動部落間的自相殘殺、殖民者本身的大屠殺、強迫驅趕、顛沛流離、妻離子散、部落族群滅絕,直到最後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傳統部落散落在每一個殖民者認為方便管理的地方。
但所有的苦難並未因此而告一段落,第一個殖民政權仍使用著高壓的手段統治著太魯閣族長達50年,使得太魯閣族漸漸脫節了原本的傳統文化,正當第一個殖民政府仍未還給太魯閣族應得的轉型正義與道歉之時,災難卻接踵而至。另一個號稱“光復”太魯閣的國民政府又再度來到了這片已經不再由太魯閣族作主的土地上了,而令人難過的事也在遠在虹橋那一端望著自己子孫的祖靈面前持續上演著直到現在。
瓦歷斯(林明勇),曾任秀林鄉第一任官派鄉長,於任內遭到國民黨政府槍決,當時官方以貪汙罪嫌誣陷其為畏罪自殺,豈料數十年之後二二八檔案解密,證實其為“率番人準備殺人”並已執行槍決。據傳當時林明勇在國民政府“光復”初期在太魯閣部落地區原為傾向中國國民黨政府的地方有力人士,並在日本殖民時代也曾擔任過村長一職,誰也無法料想到“被光復”的數年後仍遭“光復”者殺害,其中的並有令人費解的隱情,也有待去後人去找尋答案。
打從日本殖民時代到“中華民國”時代台灣的主流意識一直圍繞在閩客與外省裏頭打轉,卻刻意的遺忘真正屬於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主人,就連一直在吹著轉型正義號角的二二八事件,大家也都始終圍繞著那段“台灣人”造反殺害外省人,外省人怎麼報復屠殺“台灣人”的意識型態在打轉,恰似選擇性健忘的遺忘了一群始終被你們殖民與壓迫的族群,請問這算轉型正義嗎?
數百年來原住民不斷在歷史舞台的小小角落裡,哼著讓“台灣人”與外省人裝做聽不到的悲歌。二二八事件太魯閣族被證實第一個罹難者林明勇,他曾經在“被光復”時期,官派為太魯閣族第一大鄉(人口最多)秀林鄉的鄉長,但最後仍是逃不過慘遭肅清的下場。裏頭的隱情是?為何原住民始終在台灣這片真正屬於自己的土地上,都不被看見呢?
經過了上述的描述林明勇在二二八事件內的遭遇,透露了一個訊息與提醒給所有的原住民,我們不是悶不吭聲,我們不甘於被殖民,只是我們的聲音一直沒被聽見,我們的努力也一直被忽略,如果不要被歷史吞噬在這個美麗的寶島上,我們更應該大聲地主動的展現我們的族群文化爭取原屬於我們的權利。
台語不是閩南語,台灣人不等於閩客人,原住民更不是炎黃子孫。
※筆者後記:
『率番人準備殺人』也突顯了當於我們與漢人的不對等的歧視關係,我就算被當作人,也要掛著“蕃人”的名稱,而他們所謂的人就在沒有任何貶義文字牽絆之下直呼“人”。
一個太魯閣族的地方首長,從原本的歸順轉為對抗的過程當中到底發生什麼?在他歸順國民政府後屢屢的承受著族人(gaya)的質疑後,最後是否有策畫挺身起義?也或者真的是所謂的貪污畏罪自殺
呢?
事實上上述的這些推想都已不可考證,但唯一可以證明的是至今我們都知道太魯閣族的祖先裡,曾經有過一位為了我們的祖靈(gaya)拋下了所有的一切,就為了我們族群的尊嚴與若干年後的Laqi Truk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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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森丑之助<台灣蕃族誌>第一卷記載:古時候木瓜蕃,分布於木瓜溪上、下游,共八社。後來立霧溪的“內社蕃”的勢力,向南方的木瓜溪流域入侵,形成“巴托蘭社”等五社。因此,造成木瓜蕃的勢力範圍受到削弱而南移。
在森丑之助前來花蓮踏查的明治年代,搬離木瓜溪的木瓜蕃,居住於花蓮縣壽豐鄉鯉魚山西南坡,以及荖溪一帶,被稱為木瓜社。
但有部分也南遷到萬里橋溪溪口南、北岸,稱作Malipashi(萬里橋)社,和Tagahan(長漢)社。也就是今日的萬榮。另外有Banao社位於更南方之地。
令據臺北帝國大學(今日的臺大)移川子之臧教授所調查,木瓜群的一隻,從木瓜溪中游,遷移到下游溪口“Tamonan(銅門蘭;今日的銅門)”,也叫做木瓜社。由於木瓜群遷移到木瓜溪下游,以及南方萬里橋溪與馬太鞍溪以北的地區。森丑之助更生動地描繪,當時被日本學者分為平地群的阿美族,基於自身安全的危險性,往來馬太鞍社的部落,和花蓮市時,都會成群結隊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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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面或刺面是很多民族的習俗,台灣的泰雅族、太魯閣族及賽德克族也有紋面的習俗。
在太魯閣族的習俗當中,紋面代表成年及其成就的標記,沒有紋面的人將無法得到族人的尊敬及認同,更無法論及婚嫁。
而個人也必須在適齡期達到族人所規範的標準以證明自己有資格紋面,其中男子須要經過出草獵首的洗禮,女子則要熟稔織布技巧。
男子一向紋在上額和下巴;女子則是上額及兩頰。
另外紋面的另一個重大意義就是以其圖紋分辨家族譜系,將來好在彩虹橋上能與親人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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